证照办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4 13:45:09 浏览次数:次
一、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颁发给本国公民用于出入国(境),在国外旅行或居住的证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持照人享有护照颁发国的领事保护。
二、因公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三种。护照内置有芯片,记录有持照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国籍、签发日期、有效期、护照号码、机读码和生物信息等。因公护照有效期为五年,不办理延期、加页。根据出访任务的需要,颁发机关可视情况确定五年内实际有效期。
三、根据外交部授权,省外侨办是我省唯一颁发和制作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的部门。
四、因公护照必须交由省外侨办统一保管。除外交部(我驻外使领馆)和省外侨办,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吊销、注销、收缴因公护照。
五、根据国务院港澳办授权,省外侨办(省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颁发、制作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并负责统一保管。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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