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外侨办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50520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文章来源: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7-10-09 10:02:55 浏览次数:次
(豫外侨函〔2017〕120号)
办理结果:A类
张晓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办河南华侨国际医院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改委、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华侨国际医院,符合我省省情和侨情发展需要
建设华侨国际医院对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增强医疗服务资源和促进人才引进具有积极作用,契合国家和我省发展健康服务业和社会办医的政策。但就“华侨国际医院”名称来说,凡带有“华侨”、“国际”字样都有特殊的含义并有相应的涉外业务等,具体如何命名注册,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二、建设华侨国际医院,我省具备完善的社会办医政策
为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我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提出了发展民办医院的基本原则和方向,凡符合准入条件的民办医院,均可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立。
三、建设华侨国际医院,我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畅通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渠道
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9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医〔2015〕5号)精神,可按相关审批渠道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四、建设华侨国际医院,符合郑州郑东新区的总体规划
目前郑东新区建成区面积达120平方公里,入驻人口120万,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高起点、大手笔的规划为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预留了足够的空间,正着力打造国际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资源集群、交通区位、金融集聚和政策优势明显,为发展国际化医疗提供了保障。
综上,各相关部门都将依据职责对华侨国际医院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十分感谢您对我省侨务工作关心支持,希望以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河南省政府外侨办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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