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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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
郭佳 |
咨询时间 |
2016-08-29 |
咨询内容 |
你好,
我姓名郭佳(申请人), 河南开封人, 目前在荷兰居住工作生活6年,正在办理有关涉外婚姻的材料, 经在荷兰市政厅咨询得知,如果在荷兰登记结婚,必须满足以下三点:
1:“出生公证”, “未婚公证”, 以及“中国户口本原件公证认证”三个公证需要在申请人出生地办理并公证;
2:以上三个公证经过申请人出生地公证后, 需要到 Foreign Affair Office 认证,并做以公证;
3:三份材料得到 Foreign Affair Office 的认证和公证后, 再到荷兰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做最后的认证和公证。
以上 “ 三份公证我本人首先会在十月12-17号回国, 到我的出生地开封亲自办理和公证。因为回国时间有限, 请问,我如何在万博亚洲安全申请对三份公证的认证?
需要提前预约, 填写申请表格,等一些其他的准备吗?
因暂时没有中国手机号码, 请您随时通过邮箱联系我。
非常感谢您的时间,期待您的答复。
此致敬礼,
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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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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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方式 |
邮箱 |
回复内容 |
郭佳:
你好,你发给我们邮件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首先你需在荷兰使用的三份材料是在我们省外办办理的,程序是:你在当地公证处做好公证后,将公证书交与河南省外办的外事服务中心,由外事服务中心将你的公证书再送往中国外交部和荷兰驻华使馆办理双认证,办好认证手续的公证书由河南省外服中心寄给你,这个办理周期为三周左右,无需预约,只需提交公证书原件,其它材料不要。
河南省外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5号河南省外办二号楼三层因私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0371 6568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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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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