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公告:


外侨党建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万博体育manbetx2.0 > 外侨党建 >

关于实施《河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办理因公出国(境)程序变更的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0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将于近日实施,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执行《审批办法》,帮助各位专办员学习理解和执行新的规定,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实施《审批办法》变更作如下说明。

        一、《审批办法》是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而制定的。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工作,这次出台的“规定”主要是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其最根本的要求是在申办因公出国(境)任务时,首先要对出国(境)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审批或审查,审查合格后再报批出国任务。以前是先报批出国任务,批准后再进行人员政审。根据此次政策变化,办理因公出国(境)程序亦相应有所变化。

        二、申报因公出国(境)任务新的程序

        1、市厅级人员(含省管县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组团单位在向审批部门报批时,要同时提供出国任务请示件、市厅级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填写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见〈审批办法〉附件1)一式三份和其他县处级及其以下参团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过的《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见〈审批办法〉附件2)原件。这就要求组团单位在批报市厅级团组出国任务时,首先要办理该团组中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审批(即政审)手续,其次要由市厅级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备案表。以上手续材料齐备,由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部门受理后,按新的规定时限进行审批,经批准后,下达任务批件。

        2、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组团单位在报批时,要同时提供出国任务请示件和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过的备案表原件。经批准后,下达任务批件。

        3、申办公务护照、因公赴香港、澳门通行证,不再提供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材料,只提供以前办理时所需要的其它材料。

        自 2012年7月20日起,凡申办公务护照人员,其本人须到护照颁发机关亲笔签名。

        4、培训团组、双跨团组、招商团组、体育比赛团组、文艺表演团组等均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关于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等时限问题

        市厅级团组自任务审批部门受理后,审批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呈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呈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的时限一般按7个工作日为限,特殊情况以省委、省政府审批时限为准。

        处级及其以下团组,自任务审批部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批准;办理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和申办外国签证时限仍按过去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或送达。

 

 

                    万博亚洲安全

                             出国管理处

                           20127月10日

友情连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河南省政府网
  • 中国领事服务网